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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计划”视域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路径

作者: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发布时间:2023-07-14 阅读量:444

  当前,产教融合改革由“破冰期”迈入“深水期”,如何实现产教全方位实质性深度融合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我国高职院校持续探索产教深度融合的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及实现路径,推进产教融合构建共同体的具体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产教融合价值差异突显、主体权责不清、利益分配错位、人才供需失衡等诸多亟待破解的瓶颈问题。产教融合实现不仅涉及理念转变和政策制定,也涉及机制设计与路径选择。

  本文以高职院校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困境与破解为突破口,从构建战略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育人共同体等四个维度探析高职院校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实施路径,并以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浙江交职院”)为例,阐述深入开展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实践的具体做法,为高职院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现实困境

  产教融合是深入推进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及配套措施,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在具体实施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现实困境与发展瓶颈亟待突破。

  (一)产教融合价值差异突显

  在推进校企合作深度发展过程中,高职院校与企业作为产教融合的主体单位,两者的价值取向与利益诉求存在较大的差异,制约着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高职院校作为教育机构,以育人为首要目的,更关注如何为社会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讲求社会利益最大化;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更多的关注点在于如何实现企业价值与经济利益最大化。究其原因:

  一是学校和企业作为分属于不同体制的实体,在内部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模式、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这种组织形态上的天然差异决定了校企难以形成较为一致的价值观。

  二是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理念与策略上的差异导致校企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较难。学校从人才培养的长远角度考虑,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与全面发展,愿意投入充足的资源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支持学生成长成才;企业则更注重眼前的成效与利益,更为关注人才培养的投入产出比,希望学校输送的人才能在短时间内成为“即战力”。由于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资源与经费投入无法及时转化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导致其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意愿和动力严重不足。企业和高职院校彼此疏隔,致使产教融合“名存实亡”。

  三是人才培养内在规律及其质效问题成为校企合作的现实障碍。学校致力于为企业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人才,但由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本身具有滞后性与周期性等特点,与企业关注的短期效益预期必然存在差距。同时,不少高职院校办学仍存在教育资源投入与人才培养质量不匹配的现象,导致企业在招收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后的培养成本大幅增加,企业对高职院校的满意度与认可度下降,进一步加剧了校企之间的价值冲突和利益矛盾。

  (二)产教多元主体权责不清

  产教融合是一项系统改革工程,涉及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等多元主体,它们在产教融合中均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和责任担当。由于缺乏完备的产教融合法律体系予以支撑,产教多元主体的权利与责任边界不清晰,甚至还出现相互错位、效果对冲的现象,造成权利责任失衡、供需结构失衡和受益主体利益失衡等问题。

  首先,在地方政府层面,其承担的主要职责包括立法责任、财政责任、组织责任与监督责任,但在产教融合统筹规划、政策制定、机制设计、激励引导、资源筹措等方面易出现“职能缺位”或“越权介入”等问题,尚有较大的改进提升空间。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顶层制度设计缺失、资金筹措能力偏弱,导致校企合作得不到充分的政策供给和资金保障。

  其次,作为产教融合的重要主体之一,企业在争取地方政府税收倾斜、政策支持与高职院校人才供给、技术支持时“全力以赴”,却对举办和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等自身需承担的职责选择“视而不见”。不少企业在与学校开展合作的过程中缺乏诚意,只顾行使自己优先获取人才资源的权利却不愿履行与学校共同承担人才培养的义务,企业主动履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意识亟待增强。

  最后,作为职业教育的承担者与产教融合的推动者,高职院校重视自身的发展权益,渴望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和平等的话语权,但学校与其他产教主体之间存在的权力重叠和利益冲突,制约着产教融合的深入持续发展。

  从根源上剖析,造成产教主体权责不清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一是多元主体在权、责、利之间的关系与边界难以界定,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评判机制与界定标准;二是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对损害产教融合相关方合作权益的不当行为进行规范监管和有力约束。综上所述,由于缺乏权责共担的机制保障,容易出现产教多元主体“权责不对等”的现象,导致校企合作的风险与成本大幅攀升。

  (三)产教融合利益分配错位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在产教多元主体合作中,各方主体的利益是否得到满足,将直接影响产教融合的有效性及持续性。由于产教多元主体的属性不同、制度有别、立场各异,极易出现利益分配错位现象。

  首先,高职院校作为产教融合的积极推动者,谋求从政府部门获得政策支持、财政拨款与制度保障,从行业企业获取信息、资金、设备等资源投入,从而支撑专业人才培养和学校改革发展,其利益诉求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表达与保障。

  其次,对于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快速发展,需要获取充足的人力资源与技术支持,这也成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寻求校企合作的直接动力。然而,由于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与成长具有周期性以及高技能人才的结构性短缺问题,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人力资源往往无法及时兑现。企业自身的发展利益得不到保障,是制约校企合作的根本原因。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由于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不健全、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法规执行落实不到位,致使高职院校拥有的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难以打通,许多科研创新成果被束之高阁无法转化为企业的现实生产力。此外,高职院校研究课题与企业生产实际存在脱节现象,无法有效解决企业在生产环节中遇到的一些技术瓶颈问题,企业的利益关切并没有得到很好回应,导致其参与产教融合的意愿不升反降。

  最后,在政府部门层面,虽然其针对涉及产教核心利益分配的问题拥有政策制定权,但对各利益主体的约束性不足,导致在政策执行中容易出现“放任”“越界”“低效”等行为。因此,必须加快制定和完善产教利益协调分配与补偿机制,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充分保障产教融合相关方利益,实现利益合理分配,避免产教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割裂进一步加剧。

  (四)产业人才供需结构失衡

  在产教融合的逻辑框架中,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需要有机衔接,高质量的产业链需要人才链的支撑。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培养体系日益健全,但是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脱节却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产业的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才市场结构性短缺现象较为突出,“求职难”与“用工荒”进一步凸显,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需求不适应、不匹配的问题成为长期困扰和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

  例如,在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背景下,随着智慧交通、数字公路等行业重点领域向数字化、信息化与智能化方向转型发展,行业企业对既掌握交通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又了解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由于高职院校的专业结构、师资队伍与课程体系等人才培养要素设置在短期内无法完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人才供需结构失衡已成为拖累产业跃迁步伐的重要因素之一。

  造成这种失衡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高职院校对于区域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与规律认识不足,在学科专业布局上缺乏前瞻性的谋划与针对性的部署,导致高技能人才培养明显滞后于技术更新速度和产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行业企业对于产业既有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存在基础能力薄弱、供给能力不足、规模质量偏低等问题,导致技能人才的职业素养和岗位适应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现有人才队伍更新迭代缓慢,难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变革进步的要求。

  二、产教融合共同体的路径选择与实践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新使命和新形势呼唤更高层面、更深层次的产教融合,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是高职院校破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实困境的应然选择。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浙江交通职院创造性地提出构建基于“价值共识、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人才共育”的产教融合共同体,由“政行企校”产教多元主体基于一定的价值认同与战略共识,以责任担当为使命,以协同育人和互利共赢为纽带形成相融共生的有机体。构建战略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育人共同体是推动产教多元主体协同打造共同体的有效路径。

  (一)统一战略共识,共建职教集团平台,打造战略共同体

  聚焦服务浙江打造交通强国示范区与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交职院着眼“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战略性任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头部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整合多方力量合力打造“共同目标牵引、产业引领带动、科技创新驱动、多元协同发展”的战略共同体。

  围绕提升交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这一发展战略目标,在教育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支持下成立浙江交通职业教育集团作为产教融合实体化运作平台,以职教集团为依托吸引区域优质行业头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与集团内部治理。集团成员深耕交通行业,对接智慧公路建设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共同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挑战,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沟通、经验交流、技术分享,共建集生产、教学和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共同培育行业领军人才,产教多元主体基于统一的战略意图与一致的战略目标相融并进,实现同呼吸、共命运、齐发展。在具体工作中,重点从两个方面推进。

  一方面,建立政行企校多元协同合作办学的战略发展机制。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协同一体推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浙江辨识度的高水平特色交通职业教育体系,打造一批以智慧公路专业群为代表的交通特色专业集群,集中政府行政资源、行业信息资源、企业技术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支撑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构建“一核引领、六维驱动”产教深度融合机制,保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有序、健康和持续发展。坚持人才引领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项目为依托,产教多元主体协同构建智慧公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合力解决产业人才供给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性短缺与过剩并存等问题,为行业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撑。

  另一方面,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建立校企战略协同体系。联合行业头部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共同研制技术标准,推动技术革新,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针对企业遇到的技术瓶颈问题,通过企业“发榜出题”、学校“揭榜挂帅”的形式开展专项科研攻关,将学校科研活动有组织地与企业的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打通校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学院与浙江未来交通科创中心、之江实验室等签署合作备忘录,校企共同打造国家级长大桥梁安全运营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等高能级科技创新战略平台,培育高层次交通科技人才,推动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

  (二)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多元主体责任,打造责任共同体

  在产教融合进程中,产教多元主体要通过协同行动实现共同愿景和目标并获取更好的发展条件,必须共同承担维系和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协同发展的责任。

  浙江交职院切实推动产教责任相关者履责意愿、履责能力及履责绩效的提升,努力构建主体明晰、高效协同、层层传导、督导有力的产教融合多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形成横向协同、纵向传导、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履责”的产教融合责任共同体。通过厘清产教融合各参与方在交通职业教育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对在校企合作中政府、企业、学校等各主体的角色定位和权责划分予以明确,从“履责机制、责任清单、考评体系”三个层面形成同向发力、同步运转、同频共振的责任共同体,共同承担起服务区域经济、促进产业发展、提高育人质量等诸多重大责任。

  第一,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与责任清单。地方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在职业教育管理中处于统筹主导地位,要当好教育活动的组织引导者和服务提供者,规范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协调产教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落实企业重要办学主体地位,科学制定符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规律的政策与法律法规,研制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评价指标体系,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与监督管理手段,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打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途径与机制,引导行业企业自觉履行职业教育治理责任。在具体实践层面,以推进浙江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的实体化运作为抓手,依托学校与交通运输、信息通信与智能汽车等领域的头部企业联合共建的智慧公路产业学院为组织载体,形成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与专业群建设的共同治理模式,依据治理主体权责对等原则,明晰集团内部责任分工,形成各方权力、责任、利益内在统一的治理格局。

  第二,激发行业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社会责任意识。实现这一目的关键在于找准企业的核心利益诉求,根据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运行机制,为企业提供适应岗位需求的优质人才,充分保障企业的人力资本收益,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吸引行业企业投入人员、资金、设备等资源。浙江交职院以“双高计划”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抓手,联合浙江交工集团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头部企业打造“劳模重教、能手乐教、优师善教”的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合作共建交通工程建设与管理专业群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实践育人平台,共同开发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及配套教材等一批优质教学资源,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采用“订单班”“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量身定制”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强化高职院校主动服务行业企业的意识。高职院校应积极回应行业企业关切,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益,在企业后备人才培养、在职员工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浙江交职院发挥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主渠道作用,依托省部级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资质,服务行业企业开展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三)优化共同利益,重塑利益协同体系,打造利益共同体

  在产教融合实施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共同利益构成了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逻辑起点,浙江交职院恪守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坚持互利互惠的建设导向,充分平衡学校、政府、行业、企业等产教融合参与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寻找共同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在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的指导推动下,构建学生获技能、企业得人才、学校促发展的利益共同体。通过建立“互惠共生、各取所需、风险共担、成本共摊、利益共享”的产教多元主体利益协调分配机制,将不同的产教利益相关者整合成为彼此依赖、相互促进、共生相融的有机整体,遵循“谁参与、谁受益”原则,形成多方共同受益的多元利益结构,尤其对企业用人、科技研发、员工培训等核心利益需求予以充分保证,提升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内生动力。

  首先,通过搭建合作交流平台畅通产教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渠道,形成良好的互动沟通机制,促进不同利益主体的平等对话交流,建立长期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在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资源开发、实训基地建设、应用技术研究、人才订单培养、企业员工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实现产教多元主体利益共生、成果共享、合作共赢。其次,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补偿与分配机制,在企业追求的经济效益和学校关注的社会效益之间找准平衡点,合理规划整体利益格局,消弭各方利益分歧,寻求共同利益最大化,以利益为纽带实现多方共赢,推动产教利益相关者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改革实践。具体而言,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实践探索。

  一是校地深化共建。对照浙江省数字化改革要求,围绕交通数字化改革总体目标,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人才聚集、科研技术等优势,成立数字公路应用技术研究中心,与松阳县等地方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校地企合作,助力松阳打造“智慧交通产业发展试点县”金名片,培育数字公路领域科技成果,制定数字公路行业标准规范,将数字化改革研究成果向地方输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

  二是校企携手共研。支持浙江交工集团等战略合作伙伴企业创建产教融合型企业,助力企业获取国家优惠政策倾斜和组合式激励。与百度、浙江数智交院等头部企业深度合作,凝聚行业企业的科研中坚力量,重点围绕公路智慧化建设和数字化管理目标,开展数字公路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公路设计、施工、管理、养护、运输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培养具有数字公路智慧管理与维护技能的人才队伍,为数字公路产业高端化发展提供源动力。

  三是产教协同共治。以浙江交通职业教育集团为办学组织基础,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制度,建立基于利益整合的治理机制,强化职教集团成员之间的合作办学利益纽带,协调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打造平台共建、多元共治、利益共享的产教协同治理格局,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有效提升交通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凝聚育人合力,深化厂校合一实践,打造育人共同体

  浙江交职院以育人为轴心,发挥产教多元主体的各自优势,整合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的“厂校合一、跨界协同”综合育人平台,依托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遵循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拓展校企协同育人途径,政府推动、行业指导、校企主导,构建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通的育人共同体。将“双高计划”建设推进与“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有机结合,聚焦智慧公路领域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行业头部企业合作构建“技能方向互通、实训设备互用、教学内容互商、校企人员共享、技术标准共研、工程项目共建”的“三互三共”动态产教融合育人体系,形成以新型智慧公路产业学院为主体,专业建设委员会与产学研联合体为两翼的“一体两翼”育人新格局。

  一是校企合作共建特色专业。以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紧扣《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的“打造一支精良专业、创新奉献的交通人才队伍”建设任务,依托智慧公路产业学院、“校中厂”“工地学校”等育人载体,打造全国首个智慧公路人才培养专业群,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精准对接行业企业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优化“三层次一网络”校企合作组织体系,主动与专业匹配度高的行业头部企业对接,吸纳企业加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规范企业参与专业建设的权利义务,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方案研制、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专业课程体系构建、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实践教学条件提升等方面通力协作,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推进专业内涵发展,以高水平专业建设引领职教改革与育人实践。以职业教育标准、行业企业标准和岗位等级规范为依据,联合行业头部企业实施以模块化职业能力认证为核心的智慧公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重构理论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校企共同编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和顶岗实习标准,将行业企业开发的新技术、设计的新工艺、制定的新规范纳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教学内容,校企“双元”协同开发教学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二是产教多元主体合作育人。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为抓手,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单位、高职院校等在人才培养中扮演的角色与发挥的功能予以明确,多元主体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由政府部门主导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支持,行业协会牵线促进政、校、企三方沟通交流并达成育人共识,企业根据自身生产需求为学生提供专业对口的岗位实习与就业机会,学校牵头联合产教多元主体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培养质量与规格的要求,发挥政行企校多方资源互补的优势和协同效应,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在具体实践层面,浙江交职院持续深化“校中厂、厂中校”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校企双境育人,联合浙江交工集团等头部企业共建高水平生产性实训基地作为“校中厂”,全天候为师生提供实践锻炼平台,承接交通行业核心业务项目,创设真实工作环境,培养学生解决交通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复杂问题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以杭绍甬智慧高速为代表的多个工程项目部,建成启用一批“工地学校”,成建制派遣专业学生驻点实习,校企互派工程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骨干教师共同担任“双导师”,为学生实训实习提供全程指导;依托“厂中校”,结合公路交通建设核心业务应用场景开展生产实践教学活动,创新学生综合实践教学模式。校企合作开展产业高端人才定制培养,自2016年起,连续7年组建“交工路桥订单班”培养学生521人,学生入班即入职,开通高职学生成为大型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直通车,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三、结语

  构建互利共生、合作共赢的产教融合共同体是实现产教多元协同育人、推进高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针对产教融合过程中存在的共同愿景模糊、主体关系松散、责权利不对等、人才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高职院校要以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构建为突破口,将职业教育供给端与产业需求端融为一体,充分拓展产教融合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利益纽带,创新合作形式,促进校企合作从单一松散的合作上升到全面紧密的合作,积极拓展产教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共同体迈向高层次高质量发展,构建形成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典型范式。政行企校四方联动,依托职业教育集团、产业学院等形式,深化校企“双主体”合作办学模式,实现产教两端的供需匹配,推动产教融合共同体实体运行高质量发展。